机械工程学部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刘茵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1295

机械工程学部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工作室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平台。为保证研究生能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术氛围中进行正常的学习和课题研究,结合机械工程学部实际,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所有进入工作室的研究生有责任维护研究生工作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整洁、规范的工作学习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及隐患,防火防盗,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每个研究生的工位相对固定,要求同学们要精心保管桌椅等公共财产。研究生更换工位时应及时向负责老师申请并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工位。

3、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插排)、网线;严禁在工作室内存放或使用电瓶车电池、热得快、电吹风、电热锅、卷发棒、电炉、酒精炉、煤气炉等违章电热器具或炊具。

5、注意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卫生,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负责;工作室物品要各归其位,不得随意摆放。

6、工作室实行室长负责制,负责工作室内日常调度和管理工作。

二、值日制度

1、工作室室长根据工作室人员情况,每学期第一周安排值日表并在工作室张贴(按照周次安排值日)。

2、当周值日人员应及时打扫并注意保持工作室公共区域的卫生,并有义务督促工作室各成员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整洁,其他人员应积极配合值日人员的工作。

3、值日人员要明确每天最后一位离开工作室的人员名单并告知他们离开时应注意关闭所有电器,锁紧门窗。

4、如无特殊原因,值日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因故需要离开,应主动协调他人代替。

5、节假日期间如有同学需继续到工作室学习工作,则值日工作需照常进行,具体值日人员由工作室室长协调安排。

三、检查办法及结果使用

1、检查时间

一周两次检查,周四为固定检查日,另一次为抽查,时间不固定。

2、检查标准及结果使用

1)地面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垃圾低于垃圾桶内三分之二;家具、门窗无灰尘污物,室内无异味。个人区域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规则有序,无杂物或垃圾堆放。

2)学部教师每周检查时根据值日生工作情况进行定性打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和在配电设施或线路上乱挂物品、点蜡烛等,除没收相关物品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含)以上处分。

4)对在工作室内使用违章电热器具或炊具的行为,除没收器具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

5)在工作室内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除没收相关物品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6)在工作室内饲养宠物者,除令其妥善处置宠物外,还需清理工作室卫生并消毒,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7)在工作室内吸烟者(工作室内有烟头、有烟味视为吸烟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对劝阻不听者,给予警告处分。

8)鉴于安全原因,工作室内严禁做实验,在工作室做实验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劝阻不听者,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

对上述3-8项规定中描述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者按照相关司法程序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以学年为计算单位,以工作室卫生检查成绩为依据:①普通学生获得一个D,需在班级群内进行书面检讨;获得两个D,学部在班级群内进行通报批评;获得三个D,学部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依据:《齐鲁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获得四个D,学部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②入党积极分子:获得一个D,取消一个学期评为党员发展对象的资格。党员发展对象获得一个D,取消当学期预备党员的发展资格。预备党员获得一个D,支部大会上作检讨;2个D,进行通报批评;3个D,建议延长预备期。正式党员获得一个D,支部大会上做检讨;2个D,进行通报批评;3个D,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学年内卫生检查成绩超过3个D ,除以上处理办法外,学部将取消其工作室使用权。

10)以上检查结果均计入研究生综合测评,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受到通报批评者原则上降档参评、受到警告处分原则上取消评选资格)、各项评优(受到警告处分原则上取消评选资格)挂钩。

11)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结果的使用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部。

 

 

                                机械工程学部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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