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校(院)工作安排,为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校(院)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实训场所及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所列的检查内容,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前期“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对各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落实情况
对照各单位前期报送的实验室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认定相关材料,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实验室风险等级认定情况。
(三)危化品购买、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购买情况;危化品特别是管控类危化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危化品的使用台账是否齐全等。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整改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5月15日前)
1.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一)的要求对照自查,建立台账,并逐条整改落实。
2.各单位对前期和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排除隐患,同时做好整改记录,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5月19日前)
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校(院)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式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实验室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逐级到位。
(二)周密部署,落实整改。按照校(院)工作安排,做好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做好危险源管控,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巩固实验室安全检查成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长抓不懈,筑牢底线。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实验室安全底线。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校(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
联系人:姚程飞(15605410309)、赵国辰(1862126931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docx
教务处、科研管理部、安全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